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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看书 > 家侄崇祯,打造大明日不落 > 第1132章 给百姓一个朗朗青天

第1132章 给百姓一个朗朗青天(1/2)

    “冤枉?不公?”

    “你们是不是觉得,所有律法都要围着你们转,这样才算公平?”

    “天底下还有这等好事?”

    云逍‘呵’了一声,满脸嘲讽之色。

    接着冷冷说道:“你们不服,大可以向刑部、大理寺、都察院申告,甚至敲登闻鼓告御状,都是可以!”

    何大成和两个儿子悲愤欲绝。

    他们都对你言听计从,申告个屁啊!

    三人有生以来第一次,感觉到这个世界是如此的冷酷无情。

    何大成呜咽道:“我死了儿子啊!”

    云逍呵斥道:“谁死谁就有理?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

    随后朝衙役挥挥手:“将这父子三人,押入大牢,依律法办!”

    何大成和两个儿子又是一阵哭天喊地。

    衙役们一拥而上,堵住他们的嘴巴,然后将其拖出大堂。

    案子审到这里就已经完结了,然而云逍却并没有结束的意思。

    他的目光从三法司、顺天府的官员身上掠过,最后落在王养浩的身上。

    “你现在明白,自己错在哪里?”

    王养浩不敢狡辩,老老实实地答道:“下官之错在于,不精明律,只求息事宁人,速速结案,以至于判了糊涂案。”

    “你也算是有些自知之明。”

    “然而因为你的错,险些害一个良善之家,就此破家,并助长歪风邪气,败坏道德良俗,不得不惩!”

    云逍看了一眼王养浩,冷冷说道:“你这大兴县令不用做了,到辽东去,组织百姓开荒,以此将功补过。”

    “下官认罚。”

    王养浩知道能有这样的结果,已经算是相当不错了。

    刚才要是稍有狡辩,不光是官帽,甚至直接被流放到辽东。

    “不光是‘夜无故入人家’律例,还要举一反三。”

    “凡是对现在不正之侵害,而出于防卫自己或他人的权利之行为,不为罪!”

    “这一条,应当作为永例,列入《大明律》之中。”

    “徐虎一案,也可以当做典型案例,晓谕天下,作为今后类似案件的判罚依据。”

    云逍直接将‘正当防卫’这一条,列入《大明律》当中。

    三法司的高官们相互看了一眼,纷纷点头。

    有了这样一条律法,以后审理类似的案件,可要轻松的多了。

    并且对于大明的律法而言,无疑是一次巨大的进步。

    云逍指了指堂下的徐虎和徐母,又指向堂外的百姓,对官员们说道:“百姓所求不多,无非是两样,一是衣食,二是公平。”

    “吃不饱,穿不暖,他们就会起来造反。”

    “司法案件没有公平正义可言,他们就会与朝廷离心离德,律法尊严也荡然无存,天下必定会陷入动荡。”

    “解决温饱,相对还要容易,然而寻常百姓要想获得公正,又何其难?”

    说到这里,云逍一声叹息。

    大堂中的母子俩,以及堂外的百姓,闻言无不落泪。

    身为寻常百姓,他们遭遇的不公何其多?

    他们早已麻木,只能指望有包青天、海青天,来为自己主持公道。

    国师不仅操心百姓的温饱,还操心百姓能不能得到公道。

    大慈大悲的观世音菩萨,救苦救难的太乙救苦天尊,也莫过于此了。

    “法令,不外乎人情。”

    “这个‘人情’,并非人之私情,而是指本于人性的天理。”

    云逍继续给官员们,做法治理念普及。

    “作为三法司官员,以及审理案件的地方官,应在立法、执法和司法的过程中,必须遵循伦理、天理,也就是要尊重和呵护,百姓共同的道德情感。”

    “如果法令不能体现和褒扬伦理、天理,这样的法令势必会蜕变为一种乖戾、专擅之物,与伦理、天理发生冲突,甚至会出现‘法不责众’的现象。”

    “法合人情则兴,法逆人情则竭。情入于法,使法与伦理相结合,易于为人所接受;法顺人情,则冲淡了法的僵硬与冷酷,更易于推行。”

    “就像今天这个案子一样,面临一些律法不足,而人情所共喻的案件,严格按照律条,会使结果明显违背公序良俗和公众的道德情感时,我等司法者,应当多体察人情所共喻之处,使裁判结果‘上不违于法意,下不拂于人情’。”

    “以上所述,乃大明司法之精神,三法司以及地方官府,无论是在立法,还是执法、司法过程中,务必严加遵循,给百姓一个朗朗青天!”

    范景文站起身,躬身说道:“国师大才,今日听国师所言,胜读十年圣贤书!”

    “下官谨记国师教诲!”

    三法司和顺天府的官员纷纷起身,心悦诚服地向云逍行礼。

    他们本以为,这次国师将自己叫来,少不了要吃挂落。

    甚至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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