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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9章 秦明被判十年(1/2)

    而在这半个月里,秦老夫人在到处为秦明公子哥找着证据。

    她在大别山脚下,一会儿问着路上,“在下暴雨的那一天,你们有没有见过这个人?”

    “在下暴雨的那一天,你们有没有见过这个人?”

    她一边问着,一边给路人看着,秦明公子哥的头像。

    她问着问着,路人们都摇摇头,道:“没有。”

    她也不知道她问了多少路人,然而她拿着秦明公子哥的头像,问了这些路人之后。

    她又拿出万玲小姐的头像,问着这些路人。

    “请问有没有见过万玲小姐?”

    “没有。”

    “请问有没有见过万玲小姐?”

    “没有……”

    这些路人依然回答着没有。

    她拿着秦明公子哥的头像问着这些路人,是想这大别山脚下是案发地点,她是否能在大别山脚下,问到张紫娟和李秀儿遇害时的目击证人。

    可是她每天都拿着这些头像问着,那些路人总是回答没有。

    而秦老夫人为了替自己的儿子,秦明公子哥翻案,她还是坚持不懈地问着。

    因为,她也不知道该从哪儿着手,她只有拿着头像,一个一个的问着。

    希望能在张紫娟和李秀儿遇害的那时,能遇到一位目击证人。

    可是那一天下着很大的暴雨,起着很大的风,还有雾。

    这些暴雨和大风还有雾,把我们的视线都给挡住了。再说了,在大别山脚下,除了公路就是公路,根本没有居民楼,所以很难发现目击证人。

    因为秦明公子哥嫌疑重大,他被拘留了一个月,一个月之后,万夫人和张紫娟的妈妈,还有李秀儿的妈妈,一起将他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判处死刑。

    她们在法院里对峙着公堂,法官大人敲着锤子,说道:“被告人秦明,你可认罪?”

    秦明说道:“不认,我没有杀她们,人真的不是我杀的。”

    法官大人又说道:“被告人还是不肯认罪,请问原告还有没有什么证据,能证明人是被告人杀的?”

    这时,原告席上的辩护律师,拿出一张尸检报告单,说道:“法官大人有证据,这是一张尸检报告单,上面写着张紫娟和李秀儿,内部器官都有受损严重,就证明她们生前被重物击撞过,我想这重物一定是他自己那台小车,他说他和她们离开,是去开他自己的小车。法官大人,我想因为那天下很大的暴雨,起很大的风,还有雾……可能秦明将自己的小车车开过来时,一不小心撞到了万玲、张紫娟、李秀儿、她们三个人。从她们内部的器官受损严重程度来看,也就是说她们受了伤很严重。而秦明将她们撞倒之后,他一定会很害怕,或者她们仨已经撞得昏迷,他就以为他已经撞死了这三人,他很不想承担肇事后的责任。所以,将这三名女子,丢到大别河里,顺着大白河的水向下游游走了。这就是解释为什么?张紫娟和李秀儿肺部有积水的原因。这也说明,张紫娟和李秀儿在被丢到大别河里去的时候,她们俩还活着。可是,秦明他肇事后逃逸,没有对这三人负责,他逃逸之后,说不定又转回来看案发现场。这也就是他所说的,他在大别山脚下寻这三人。本律师想,他没有寻这三人,而是做完之后担心会暴露,他便在案发地点转转,辗转反侧的观察着案发地点。”

    法官大人听后点点头,说道:“原告的辩护律师说的很有道理,被告人现在证据确凿,你还有什么话可说?”

    被告人秦明公子哥,他委屈的说道:“没有,我没有杀人,他说我撞了这三人,然后将这三人丢下大别河,那万玲小姐她的尸身,怎么还没有找到?法官大人,真的不是我做的,我想万玲小姐她一定还活着,我想去和警察们,一起找到万玲小姐。只要万玲小姐一天不出现,我便会一直找下去,我相信总有一天她会回来的。”

    这时,原告的辩护律师又说道:“法官大人,大别河这么大,万玲小姐的尸身肯定被河水淹没了,一定就在大别河里面,请法官大人定夺应判秦明死刑。”

    法官大人敲着锤子,说道:“秦明故意杀人,可万玲小姐还没有被找到,所以判秦明无期徒刑吧!”

    这时,秦明的妈妈秦老夫人,说道:“不,不服,我不服,我要上诉,怎么可以给我的儿子,判无期徒刑呢?我的儿子真的不是杀人犯。法官大人,你们弄错了。”

    法官大人敲着锤子,说道:“安静,安静,证据确凿,秦明的嫌疑最大,至今找不到第二位嫌疑人,难不成?秦明在作案的时候,大脑一时不能自主。请问被告人有没有吸毒史?或者当天有没有服用,什么精神类的药物?请被告人回答?”

    被告人秦明摇摇头,说道:“没有,那一天,我的大脑意识非常的清晰,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弄成这样子,当时我也很害怕,可是人不是我杀的。”

    张紫娟的妈妈也说道:“法官大人,可是当天是秦明公子哥,带我们的女儿出门的。在万家门前,还有监控显示,也可以证明是秦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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