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又岂会容忍自己气场被人比下去。
当即抬高下巴,指着车上的男人吼道。
“喂!小孩!把你们的车留下,否则我能让你们在莲花区吃不了兜着走。”
车上的张素和魏知行,都一脸看傻子似的眼神。
半天不反应。
倒是让车下的粉红毛更大声起来。
她拿棒球棍抵在车前的玻璃门上。
“小孩,听不见本小姐说话吗?我让你们把车留下!”
张素看着粉红毛那一脸夸张的叫嚣。
问魏知行,“我们要把车留下吗?”
“不和傻子浪费时间。素素看我的!”
话音一落,就见魏知行单手抚上车头的驾驶台。
一股火花带闪电的紫色电流。
瞬间从车内,传到车外。
粉红头的棒球棍,都被这强电流,电到手握不稳。
这时,粉红头身后看着像是管家的中年人。
迅速出手。
将粉红头的手与棒球棍截开。
还拉着她瞬间后退出七八米之外。
张素二人愕然。
这粉红头怕是身份不简单,就连身边开车的仆人,都是速度型异能者。
那粉红头看神情是挺不服气。
但中年人在她耳边低语了几句。
她才撅着嘴,狠狠瞪了眼中巴车上的张素二人。
可此时,原本清静的街道。
不知什么时候围上来不少看热闹的人。
往街口处瞟去,发现人还不断往这边聚拢。
来不及感叹‘人类的基因里,是不是都有爱凑热闹这一点?无论什么时期,亘古不变。’
本着赶路的时间紧迫。
张素赶紧发动引擎。
将头脸微微压低些。
只希望这些围观的路人里,没有熟人。
毕竟她以前可是这莲花区有名的恋爱脑富婆。
要是好死不死,半路遇上个把末世前的熟人。
再把她认出来。
那她在魏知行面前,还要不要面子呀!
可这世上,就总是有那么巧的相遇。
越是担心遇上,还越是怕什么来什么。
千躲万躲,还是被路边一辆车上下来的人,给认出来。
“……诶,我应该没有眼花吧!老婆快来看,这是不是张素?你的那个大学包养小白脸的富婆校花?”
这时,一个穿的跟只紫色绒鸟一样的女人。
从另一边的车窗里探出头。
扒拉下鼻梁上的墨镜。
脸上的浓妆,遮的比唱戏还厚。
“呀!是张素!是她是她,诶,老同学别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