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要干大事,肯定得有趁手的家伙,最好是能搞一把枪,虽然这玩意不是那么好搞的,但是机会很快就自己找上门了。
1997年11月30号晚上,西安莲湖分局民警郑少康,到汉中出差之后,坐车返回西安。
他坐了一辆长途大巴车,身上带着一把五四手枪,另外还有五发子弹。
结果没想到的是,大巴车行驶到西万公路秦岭路段的时候,突然发生了严重的车祸。
郑少康在车祸中受伤昏迷,和其他受伤乘客一起,被送到了东郊职工医院进行抢救。
等他醒来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携带的手提包不见了。
医院的一个护士,随后在锅炉房里发现了那个手提包,但是里面的枪已经被人拿走了。
拿走枪的人,名字叫禹登宝,外号叫宝,是个14岁的孩子。
这子属于问题少年,每在外面瞎晃悠,平时偶尔会在工地上打打零工,有机会就偷点东西,卖点钱花。
他当就在东郊医院附近,听附近出了车祸之后,发现很多人都被送到了医院里,他就偷偷的溜了进去,想趁乱偷点东西。
也就是这样,宝阴差阳错的,把郑少康的手提包拎走了。
等到了没饶地方之后,宝把兜子打开一看,眼睛都亮了,这玩意可是个好东西。
宝把枪揣在兜里,又把手提包往锅炉房后边一扔,翻墙就离开了医院,结果在跳墙的时候,衣服刮在栏杆上,还把腿扭伤了。
虽然赡不太重,但是衣服上的纽扣却被扯掉了一颗,遗落在了现场。
12月2号,宝在西门外的城墙下边,挖了一个坑,把枪藏了起来,准备什么时候用到,再过来拿。
过了十之后,12月13号这,宝偷偷的把枪取了回来,想找个机会卖掉。
当正好有一个外号叫辫子的工友,过来找宝玩,看他走路一瘸一拐的,就问他怎么弄的。
宝把自己偷枪的经过,告诉了辫子,然后自己想找人把枪卖了。
辫子和董利两人也当过工友,董利前段时间曾经问过他,有没有搞枪的路子,他一下就想起了这件事。
在辫子的介绍下,董利和宝见了面,宝开价两千块钱,董利以子弹太少了为由,一顿疯狂压价,最终双方以500元的价格成交。
临走的时候,董利看到宝的腿受伤了,又多给了他20块钱,让他带着辫子去吃两碗羊肉泡馍,好好补一下身子,做事就是这么讲究。
董利拿到枪之后,又从一个姓孙的手里,买到了二十多发子弹,武器的问题,就这么搞定了。
接下来的事情,就是找同伙了,董利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石头石勇慧。
董利心里清楚,这事要是明的话,对方不一定能同意,那就干脆直接拉他下水,让他没得选择,必须得跟自己干。
12月16号晚上,董利找到了石头,当时石头和一个叫孙旭的人,在一起喝酒呢。
董利并没有直接过去,而是等两人吃饱喝足分开了之后,上前把石头拦住了。
董利直接跟石头:“走啊?我带你看场好戏去!”
石头一脑门子问号:“看啥好戏啊?”
董利没回答他,只是笑着告诉他:“去了你就知道了。”
石头也没多想,就跟着董利上了一辆出租车。
这个出租车司机姓冯,下岗了之后,就买了一辆车跑出租,此人脾气暴躁,而且口无遮拦,经常和乘客吵架,前几还因为车费的事,把一个姐给揍了。
他看到董利和石头穿的破破烂烂的,就有点瞧不起他们,表情和态度,让董利非常不舒服。
当出租车开到太白路建材市场附近的时候,董利到地方了。
结果司机刚把车停下来,董利二话不,掏出手枪,对着司机脑袋,连开了两枪,当场把人打死。
坐在后排的石头都懵逼了,一点准备都没有呢,直接闹出人命了。
董利满不在乎的告诉石头:“这就是我的好戏,怎么样,够精彩的吧,快别看着了,赶紧找钱吧!”
接下来董利从司机身上翻出来三百多块钱,然后带着石头,离开了现场。
但是这一幕,当时正好被另外一个出租车司机看到了,但是由于他当时太紧张了,只知道凶手是两个人,并没有提供出其他有用线索。
董利就这样,在试枪的同时,拉上了一个不得不跟他一起干的同伙,121枪杀大案,也正式拉开了序幕。
警方那边在案发之后,根据出租车司机头上的子弹,经过技术鉴定后确认,凶手使用的枪,就是12月1号,郑少康丢失的那把,于是就把两起案子并案侦查了,称为121盗枪杀人案。
石头入伙了之后,就成了董利的得力干将,他也不敢不听董利的,整不好连自己的命都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