胁迫,害怕同伙把自己干掉,而且他也只捅了一刀而已。
法院通过综合考虑,首先何勇不是主谋,而且当时他又被胁迫的因素,而且只做了这么一个案子,最终判处何勇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
幸亏何勇及时终止犯罪,不然迎接他的结果,恐怕就没这么简单了。
这起案子看起来跟草率,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就是几个青年脑子一抽风,觉得抢劫这事来钱容易,于是就合伙出去抢钱。
结果遇到反抗之后,一激动把人弄死了,结果没有了回头路,只能一条路走到黑了。
如果叶永华当时第一次杀人,选择投案自首的话,按照当时的判决力度,最多也就是十五年。
当时叶永华才17岁,好好改造的话,人生还有大把的机会,但他当时的选择,就注定了这条不归路。
所以不管做任何事,都要三思而后行,另外社会有风险,交友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