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点头。
他的语气傲慢而狂妄,“你把你的弓给我看看,我就把这个给你。”
这么幼稚的话,我差点笑出声来,“好。”
我拿出鹿角弓,递给嘉古。
他眼底那欣喜若狂的神色都快遮掩不住,面上却还装出一副不以为意的模样,接过那把弓,又将那截骨笛交到我的手里。
我几乎一眼便能认定,这是鹿骨笛,上面的花纹和鹿琰那截一模一样!
前世我曾询问过鹿琰,为何他的骨笛只有半截,剩下那半截去了哪里?
鹿琰却是我时候磨牙,把它咬碎吃进肚子里去了,只有把肚皮剖开才能拿出来……
我听罢,吓得直哭,感觉自己命不久矣。
一边流眼泪一边去找族中医师,让他想办法救救我。
后来还是赤那告诉我,鹿琰就是在逗我,气得我三没和他过话!
可另外半截骨笛为何会出现在嘉古手里?
“这把弓不轻啊,你是怎么拉动的?”嘉古好奇地拉动弓弦。
“你还没告诉我,这骨笛是你从哪弄来的?”我凝声追问道。
他见我面色沉重,不由问道,“这是我出生就有的,怎么了?”
“出生就有?”我半是怀疑半是惊愕。
嘉古挑起刀锋般的眉角,口吻很是不屑,“我从记事起就没见过自己的爹妈,我是被狼养大的,这块骨笛一直带在我的脖子上,你还有什么想问的?”
我静静睨着他。
半晌后,坐到他身旁的岩石上,淡声道,“我是喝鹿奶长大的,在今年之前,我也没见过我的父母。”
嘉古转过头,不可置信地看着我。
我没什么,紧了紧身上的冲锋衣。
可可西里的夜风听上去比狼嚎还要恐怖几分,打在人身上是彻骨的寒凛。
嘉古缓缓开口,“我七年前在可可西里遇见了刘哥,在那之前,我一直跟着狼群生活,喝它们的奶,跟它们一起猎杀牦牛,一起吃肉,我并不觉得自己和狼有什么区别。
看到刘哥的时候,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人类,他的表情很诧异,因为他从未见过跑得比我还快的人。
我却在想这个人好不好吃,该如何下口。
他开枪打死了狼群里的狼王,我为了报仇竟追上他的车,一口咬住他的肩膀,要把他从驾驶座拽下来。
但我那时候太了,他打倒了我,并把我抓回了家里,用铁链锁着我的脖子。
他强迫我吃人类的食物,又教会我话、穿衣服。
他养我的目的其实很简单,就是让我帮他偷东西,偷完就跑,谁也追不上。”
他到这里,眼尾瞥了我一下,不悦道,“除了你……”
我耸了耸肩,“没办法,血脉压制。”
要知道,鹿在自然界的奔跑速度可是仅次于猎豹和羚羊的!
“你们都叫他刘哥,那你知道他真名叫什么吗?”我问。
“刘能。”嘉古面无表情道。
“啥,刘能?”我眨了眨眼。
那不是乡村爱情里的刘大脑袋吗……
嘉古点头,“就是因为他这个名字总惹人发笑,所以他不允许我们连名带姓叫他,即便岁数比他大,也得称他一声刘哥。”
我一想也是,如果那初次见面的时候,他摘下墨镜酷酷地跟我们,‘美女,我叫刘能!’
安言昊估计会当场笑趴下,老大气势全无。
“你们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做盗猎这种事的?”我又问。
嘉古思忖了下,“从年初开始吧……之前我们是靠捡戈壁玉赚钱的。
你知道什么是戈壁玉吗?就是白玉、金丝玉,那种玉石很廉价,在可可西里和罗布泊的腹地随便一抓一大把。
运气好的话,能捡到大点的碧玉,卖个几万、几十万。运气不好的话,只有几块钱一斤的破石头。
他们这些人,平日就在市区里做一些偷鸡摸狗的勾当。
每年赶旅游旺季混进那些探险车队里,进可可西里两次,一次半个月左右,捡到原石就跑,捡不到,这一年就白干了。
但是去年年底,刘哥不知道从哪搭上了一些外国人,他们想收购高原上的白唇鹿。
鹿茸、鹿鞭、鹿肾、鹿血、鹿胎皆可入药,在黑市上更是炒到了高价,一头白唇鹿可以卖到两万美元。
这可比赌原石赚钱多了,刘哥听到后就指挥我们行动。
我当时并没有在意,因为我时候跟着狼群长大,猎杀动物这种事几乎每都在发生。
等我们抓到第一只白唇鹿,它的眼睛却一直在看我,我仿佛能看懂它的心事。
它在向我呼救,它想回家……
我避开视线没有理会,可那晚上,我梦到了一头白鹿,它身上披着很多颜色的彩带,是我难以形容的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