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落里的伴侣关系流动性很强,极不稳定,大家大多只是一起搭伙过日子,一起吃饭睡觉、养育幼崽,不会把各自的全部家底交给对方。如此,离开时也能少些纠缠,好聚好散。
感情飘忽易变,骨币才是实打实的东西。
陆湛却不想要这样的冷静疏离。
他要和年荼紧紧纠缠在一起。
“你整个人都是我的,你的东西当然也都是我的”,年荼两条后腿蹬在床上蓄力,纵身一跃,跳到伴侣怀里。
一边说着,她埋头在陆湛的胸口蹭了蹭。
其实她也有自己的财产,想买东西的话,自己就能负担得起,完全没必要花陆湛的钱。
但她知道陆湛想听什么,愿意说给他听。
明明是过于霸道的宣言,落在陆湛耳中,却宛如天籁之音。
他悄悄松了口气,将小兔子圈在怀中搂紧。
左蹭蹭右蹭蹭,见他平静下来,年荼才将注意力挪开,仔细看了看那堆东西。
“太多了”,她搓了搓爪子,觉得夸张,“总不能把这些东西全都带上吧?”
这么多大箱子,装几个车都装不完,她可没那么败家,一次购物就要把伴侣积攒几年的家底掏空。
再者说来,她觉得原始人的集市上应该没有什么她特别想要的东西。依陆湛的描述,大家的生活水平基本都在同一层次,差不了许多,温饱尚且艰难,每天忙忙碌碌填饱肚子已经很不容易,多半也制造不出什么能吸引到她的商品。
实话讲,年荼对这个集市本身兴致缺缺。她只是好奇其中的过程,想在这片大陆上多走一走,到处看一看,见见更多的风土人情。
在这个问题上来回拉扯了许多天,临出发前,陆湛终于妥协,听从年荼的想法,将行李货物缩减到了一车一筐。
这样最方便赶路。
从部落到大交易集市的固定地点,约摸需要二十几天。包括年荼和陆湛在内,部落总共派出了三十人,族长留在部落中坐镇,由陆湛和阿漠一人领头一人领尾带队。
狼群井然有序地在山林间穿梭,日夜兼程。
相比起从前,这是他们条件最好、最舒适的一次远行。自从在新部落定居以后,每个人都养得膘肥体壮,赶起路来精神抖擞,丝毫不觉得疲惫。
年荼却完全不适应这种跋涉。
赶路的第二十几天,她生无可恋地瘫在竹筐里,无比感谢自己作出的正确决定。
幸好他们精简了行李。
这一路上实在太累、太累了……
她大多数时间待在竹筐里躺平,颠簸了这么久,都觉得身心俱疲,何况陆湛要拖着东西。若是把全部家当都带上,人说不定都要累瘦几圈。
一想到这,年荼一骨碌爬起身,心有余悸地伸爪摸了摸伴侣的胸肌。
很好,没瘦,还是很壮,甚至隐约锻炼得更健硕了。
她自以为动作隐蔽,美滋滋地多揉了几下,正欲收回毛爪子。
“……阿湛?!”
不远处,忽然传来一道语气古怪的叫嚷声。
“!!!”
年荼惊得打了个哆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