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都察院和以往在组织结构上做了改动,不再设左右都御史,左右佥都御史这种看不懂的职务,只有都御史和副都御史,下面就是都察院的司局直属机构。
司法院也是一样,除了海瑞这个正职的司法院卿外,就是副职的司法院少卿。
两院的副职人数一般在四至六人,具体由两院的主官自行决定,并提名内阁由首辅任命。
杨继盛一抬手,任谁都开始期待。
这位又打算向谁开炮?
和海瑞一样,杨继盛准备的很充分,其面前的一摞题本代表着他收集了很多问题。
“这些,都是最近两年我们都察院留档保存的一些案件,是已经完全办结的。”
作为两院之一,杨继盛发言的切入点也是从具体案子上,这也意味着他接下来的开炮都是有事实依据,问题确实严峻的事情。
“可是我们都察院对这些已经办结的案子,觉得很不满意,觉得切实存在很多问题,而这些案子的最终裁定,都是海院卿。”
大家伙瞬间瞪大眼,包括陆远也是惊住,不可思议的看向杨继盛。
老杨开炮的对象竟然是海瑞?
谁不知道他俩如今在民间可是有个雅号,叫做大明司法两柱石,也被很多外国人宣称为‘帝国法律双子星’,是人尽皆知的好兄弟,好同伴。
只有海瑞,一开始的确实也面露诧色,可很快便恢复平静,等待着杨继盛的继续发言。
“这第一个案子是发生在咱们南京的闹学案,一个十岁的孩子因为无学可上把自己的父亲告上了司法院,南京司法院不知道怎么办,案子审来审去就到了海院卿的手里。
海院卿也不会审,最后只能遵循我大明律强调的所谓以孝治国,案子是结束了,可这个案子引发的诸多问题,司法院没有反思过,也没有到民间实地的了解过。
百姓对这个判决怎么看?是否支持?
再说第二个案子,这个案子是一起恶性的刑事杀人案,案发于广东,案犯是一个年仅十六岁的少年,他杀死了自己的宗族长也是他们的村长,最后判决这个少年死刑。
可据我们广东都察院的侦办了解,这个少年之所以杀人,是因为这个宗族长九年前因为礼,因为他守寡的母亲没有一直守寡,找了个邻村的男人,所以将他的母亲沉了河。
于是这个失去了母亲的孩子将仇恨刻在了心里,他吃着同村同族人的剩饭活了下来,复仇的信念支撑他长大、强壮,而后他杀死了这个族长,只杀了族长,没有连累无辜。
案发之后,广东都察院给出的量刑意见是宽大处理,希望可以不判死刑,但是广东司法院还是判了死刑,最后这个死刑的复核也是海院卿亲手签的字,因为杀人偿命,觉得天经地义。
海院卿的为人过于顽固,虽然他做到了有法必依,但他从没有想过,律法的制定要符合国家发展的需求以及一些基本朴素的情感。
现如今,国家发展的很快,因此引起了不少我大明朝过往从未遇到过的棘手案件,现有的大明律已经无法妥善的处办这些案件,可司法院从没有到实地去了解这些案子为何出现,百姓对这些案子如何看待,期待一个什么样的判决,司法院从没有在乎过。
他们坐在公堂上拿着大明律就把案子给办了,口口声声有法必依,按法办事,但是法律需要改变,需要完善。
《周礼》诞生之前我国还没有法律,但是我们都知道杀人偿命的道理,因为杀人偿命是基于受害人其家属最朴素的情感,可是后来发现,杀人也分很多种情况,比如说自卫、复仇,于是周礼就规定自卫杀人可以无罪,复仇杀人可以减刑。
为什么会出现无罪、减刑这种情况。
举个简单的例子,你出门喝酒,一个醉汉拿着刀要杀你或者杀害你的家人,你通过反抗杀了他,法律自然不会认定你有罪,因为每个人都有活下去的权力,任何人不可以剥夺,保护好自己和自己的家人都属于自卫。
而复仇也很好理解,有个人杀了你的父母或者妻儿,你当时不在家人身边或者年幼无力反抗,只能在几年后寻凶报仇,这种虽然属于私刑但属于复仇的范畴,那么是可以减刑的,这种就是为了保护和保存我们的血性。
可是关于复仇的法律在宋代被废止了,至于为什么废止,哪些人有废止的权力,又为什么要废止,我看大家心知肚明。
没法说也不能写成字,但是后果很清晰,那就是拥有近一万万人口的赵宋全是羊,老百姓没血性,当兵的也没血性。
至于当官的,除了会欺负老百姓还会什么?
他们面对百姓穷凶极恶,面对异族就只会献妻献女,靖康之耻,更是我国家千古奇耻!
最后北宋亡于女真,南宋亡于蒙古,两个国家都是亡于侵略,那么多人口子民,别说拿刀拿枪,就算拿木棍拿锄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