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他又不仅仅是一个大学教授,他还是一个主教的大主教。
他之所以会舍弃他自己原本的本职工作成为一名大学教授。
是因为一个来自于教皇的任务。
让他帮忙保护一个女性。
句实话,当在最初他看到这个任务的时候,他整个人是有些懵的。
首先他并不是那种喜欢男孩的主教。
但是他也不是那种会喜欢十二三岁女孩的主教。
甚至于他还是最厌恶那种教会风气的实权者。
让他照顾一个姑娘,那会影响到他一直以来的风评。
直到他第一次见到那个女孩,他知道他喜欢上了这个女孩,当然并不是字面意义上的。
更像是一种长辈对于晚辈的喜爱。
爱丽莎.爱登堡。
有着一头金色的长发以及一双碧蓝色的瞳孔,并不算是什么很高贵的出身,他的祖上实际上是一个落魄的贵族,已经落魄到他的父亲需要给当地的贵族当笔算养家糊口的程度。
但是她却被教养的很好。
拥有着一定的礼仪,但却不会被限制在礼仪的条条框框之郑
很爱笑,同时蕴含活力以及难以言喻的激情。
比起他见过的大多数同龄的孩子都更加的聪明。
然而他们第一次相见,那种情况实在是糟透了,那就是一场闹剧。
在一个拥挤的村庄,一堆并不算忠诚的教徒挤在一起,享受着来自于神的盛餐。
甚至于他们之中有人连他们所信奉的真神名字都不出来。
这原本是一件最常见的事情,真那样,有些混乱的年头,能够拥有一份免费的食物,足以让很多人无条件的信仰一位神明。
神的恩泽会无差别的挥洒到每一个饶身上,不管那个人是信徒还是无信者。
可是最棘手的是,他压根就没在那个女孩的身上看到任何一点的信仰,即使对方捧着餐盘,上面盛满了土豆泥、面包以及野猪肉,但是他所感谢的对象仅仅只是神父而不是神。
简单的来,那是一个生不会存在任何信仰的人。
而见鬼的是他来这里的次要任务,就是要让对方相信神。
那个女孩就像他曾经见到的艾伦·麦席森·图灵,约翰·冯·诺依曼等人。
他们身上都有着极强的开拓性,他们正在以不同于凡饶目光探索着这个世界,他们是这个世界上最不具备畏惧的一群人。
名为科学的光芒,在他们的身体之中绽放着独属于自己的光,他们用理智还有规律去观察这个世界,否定着那些曾经属于神明的权柄。
他们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对神的威胁,和那些愚昧无知的人不同,他们才是彻彻底底的无神论者。
对于神明秩序的真正变革者。
而他现在要干的事情是什么?
想办法让一个将来会成为对神威胁的人,变成神的忠诚信徒,并且还要保护对方的成长。
当时闹剧就发生在那顿圣餐途中,一点并不算愉快的摩擦,在吃饭的途中一个并不算大的孩子,被一块土豆泥塞到了喉咙。
然后一帮狂信徒竟然抱着孩子跪到了神的面前,祈求着神的拯救。
见鬼。
为什么在那么的一个村子里面会有那么多的神明狂信者,即使是他遇到了这样的狂信者,也只能感到棘手。
以至于他第一时间都没敢站出来阻拦那帮人。
然后那个姑娘做到了他不敢做的事。
她站了出来,当着那群狂信者的面抢走了孩子,然后在那帮人愤怒的目光下,把那个孩子带到了十字架的下方。
她直接将孩子摆在洗礼台上,在所有人畏惧的目光之中一拳头一拳头的砸在孩子的后心。
直到一块土豆泥从孩子的嘴里吐到霖上,那个孩子再次啼哭起来,那一场闹剧才彻底的消弭。
不幸的是,因为她惹怒了一帮狂信者,她没能彻底的吃完那一顿圣餐,就被直接驱赶出了教堂。
然而对于他之前所了解过的情况,没了这一顿简单,但是却算得上是丰盛的圣餐,姑娘怕晚上得饿肚子。
只不过这对于他而言也算是一种机会。
他从后厨找到了一份奶酪,再加上一节熏肉,以及一片并不算太大的面包。
带着这些食物,他离开了教会。
他很简单的就找到了姑娘,因为对方确实没走远,她的父亲以及弟弟都还在教会里面吃的东西。
他用带出来的食物拉近了两个人之间的关系,以一个大学的艺术以及绘画老师的身份。
拥有的好奇心的人自然会对于外界的向往,格外的旺盛。
没过多久,他们之间就成了朋友。
甚至于对方还会向他请教很多东西,比如学习艺术,而神学也是艺术的一种。
时间转眼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