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的是化妆店里的东西,我只是在化妆店打工,我可没有权利和资格原谅她!您就算想要给她求情,也该去找阿宁,而不是找我!”
张母当然知道化妆店是徐婉宁的。
但换句话说,张文婷是徐婉宁的二嫂,只要她求情,徐婉宁难道还会揪着这件事不成?
再说了,徐婉宁都有那么多钱了,就算是丢了这些化妆品,也对她没什么影响吧?
这是张母理所应当的想法,不过张文婷压根儿不接茬。
她给了两个解决方案,第一个,让那人将被她偷出去的化妆品给还回来,只要化妆店没有损失,就可以不追究她的责任。
第二个,就是立案,让她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承担应有的代价!
张文婷可不管对方选哪一个方案,反正她只需要确保徐婉宁没有造成损失就成。
但是张母却不干了。
东西都已经卖出去了,那个买家早就跑远了,去哪儿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