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道:“在辰时。”
辰时吗?那明在半夜时分就已经烧起来了。
凶手之所以会选择在这个时间段作案,是因为半夜守卫会锐减。
如果白有二十名守卫,那么在半夜,就只剩下五名守卫。
凶手大概率是先将守卫干掉,然后将暗中藏匿的酒撒到各个号舍前面。
众所周知,酒是易燃物,在没有石油的时代,通常都是浇酒制作火把。
宋真在案发现场,发现地面上有一道道水份蒸发后留下来的痕迹,证明了这个做法。
幸好在这个月,没有降雨,不然的话,会对案件侦查造成挺大的困扰。
狄仁杰摸摸下巴沉声道:“现在有个问题,为什么凶手能将酒带进来?”
能允许你带装满水的竹筒,但是绝对不可能让考生带酒进考场的。
你是来考试的,不是来参加宴席。
看现场这些痕迹,似乎酒量还不少。
“还有一个问题,那名死去的长史李安和,他是怎么闯入案发现场的?又是为什么要进入?即便是救火,也不应该由他动手。”
王乐游回复这个问题:“狄少卿,李安和是第一个发现火灾的官吏。”
“他第一时间便冲了进去,然后再也没出来。”
“最后在一具烧焦的尸体上,发现了他的鱼符。”
第一时间冲进去救火啊,看来是个好官。
宋真却摇摇头:“案子未侦破之前,先保持质疑。”
王乐游急忙解释:“雷国公,李长史真的是个好官,他在登州府衙的名声不错,我们都认为,他不可能是纵火的凶手。”
“为什么这么?”
“因为,在这个考场里,有他的两个儿子在参加科举。”
宋真和狄仁杰同时震惊,怪不得李安和这么着急了,原来是他的孩子就在里面啊?
都是为人父母的,狄仁杰表示理解这种行为。
结果是悲剧的,不仅人没救到,反而搭上了自己的性命。
.......
【百万字了,希望流量起来。(双手合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