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
道尔又在纸上书写,
“你理解错了。”
斯科特投去视线,
只见道尔在纸上新写的两个单词是:
灰色丨灰色。
斯科特“啊?”了一声,问道:“是这样?”
道尔点头,
“18世纪,化学家兼物理学家约翰·道尔顿在圣诞节前夕买了一双‘棕灰色’的袜子送给母亲。他的母亲看到后,认为樱桃红过于鲜艳,不适合上了年纪的人穿。于是,道尔顿成为了世界上首个发现色盲症的人。后来,人们为了纪念他,又把色盲症称为道尔顿症。”
斯科特沉吟,
“棕灰色和樱桃红啊……那确实。”
他明白了,好奇地看向陆时,
“陆,你懂得历史、也就算了,怎么连这些都知道?”
陆时作为文科生,知道这个其实是因为一部——
《希腊棺材之谜》。
作者埃勒里·奎因就犯了想当然的错误,认为色盲症患者会弄反红色和绿色。
很多书评中指出这一点,
作为文科生的陆时也因此积累了理科知识。
有趣的是,因为奎因在推理的地位很高,影响了无数后生晚辈,
致使到了现代,仍然有很多人在使用这一错误的诡计。
道尔说:“不过,这件事也充分说明了色盲悖论的存在。毕竟,那时候的道尔顿年纪已经不小了,竟然几十年混迹于正常人中没发现问题。”
陆时摇了摇头,
“你还是把它当成生物学或病理学在考虑。色盲悖论是认知问题,‘红色’和‘绿色’是抽象的,只是两个代号,也可以替换成‘香蕉’和‘苹果’,‘’和‘b’……”
一语点醒梦中人,
道尔恍然,
“是的,我确实考虑复杂了。”
结果,他话音刚落,旁边的斯科特就道:“不不,道尔医生考虑的不复杂,反倒是陆,你想得太多了。”
陆时“啊?”了一声,
“什么意思?”
斯科特说:“《镜报》的读者们会认为色盲悖论是哲学的吗?”
陆时愣了片刻,
“大部分人不会。”
《镜报》作为小报,以娱乐性为主,
读者又不是专家、学者,哪会了解如此深刻的命题?
斯科特摊手,
“bngo!他们想不了那么深,看到色盲悖论,想到的就是色盲症。理所当然地,柏格森先生的那篇书评会影响《渐变》的核心诡计。所以,你还是要对道尔医生负责。”
“啊这……”
陆时哑口无言。
在中国有种说法,人生的最高境界是“看山依然是山,看水依然是水”,
大概也是色盲悖论?
道尔也跟着反应了过来,
“斯科特主编说的对,陆爵士,你还是要对我负责!”
陆时无语,
“……”
斯科特嬉皮笑脸,
“陆,你刚才说道尔医生犯了几个事实性的错误。除了色盲症,还有别的?”
陆时说:“剩下的问题,不在事实,而在技法。”
道尔诧异,
“你说技法?你之前发表《浅谈叙述性诡计以及推理作品》,我都是按照文章中说的来进行创作的啊。”
“啧……”
陆时不由得咋舌,
“这才是问题所在。你应该明白,‘浅谈’是什么意思。”
他在文章中已经对叙诡进行了分类,
然而,一年了,使用叙诡推理家如同雨后春笋般冒出,却没有写出新意。
他们都还在模仿《罗杰疑案》,
包括道尔这篇《渐变》。
陆时说道:“道尔医生,叙诡分很多种的。最原始的,便是《罗杰疑案》,事件的讲述者以第一人称记叙,却对读者有所隐瞒。抑或更甚,该讲述者就是凶手。”
斯科特附和着点头,
“对,讲述者欺骗读者嘛~”
道尔忍不住吐槽:“陆爵士,你说这还原始?《罗杰疑案》可是石破天惊之作,无数作家,想破脑袋都想不出啊!”
陆时尴尬,
那是莎婆厉害,跟自己关系不大。
他摇头,
“别吹捧我,咱们聊正事儿呢~”
道尔便问:“除了事件的讲述者欺骗读者,还有什么类型?”
陆时掰着指头数,
“那可就多了。比如,讲述者以第一人称记叙,而书中人物对该第一人称有所隐瞒,从而欺骗读者。也就是说,通过欺骗讲述者来欺骗读者。”
道尔双眼一亮,
“这种好!该第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