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土上,风呼啸而过,一个骷髅头摇晃着掉落在地。
一根腿骨随风沙滚动到了一个吐蕃少年的脚下,他俯下身来,将它拾起来。
“野布东,你在看什么?”
“我想造一根骨笛。”
名为野布东的吐蕃少年端详着手里的骨头,眼神明亮,带着对曲乐的喜爱与憧憬。
“哈哈,这骨头可制不成骨笛,好的骨笛都是用鹰骨制作,差的用十六岁少女的骨头,这些死在战场上的年纪老了,骨头松了。”
野布东傻笑了两声,还是把这根骨头揣了起来,带回到了营地。
他走了颇远,前方渐渐出现了一个巨大的营地,周围的人也越来越多。
忽然,悠长的号角声响起。
骑兵们呼啸而来,用吐蕃语大喊起来。
“集结!”
“所有人集结,将军带我们杀入长安!”
“杀入长安……”
野布东对那些喊话声充而不闻,只听着那号角的旋律,随着它吹响口哨。
他的哨声并不尖锐,竟是将那充满了杀伐之气的号声吹奏出荡气回肠的感觉。
又走了一会儿,他来到了自己的驻地,他的主人朗结赞一见到他,就拿出鞭子抽在他的身上。
“你又乱跑?还不快跟我出征?!”
野布东是朗结赞的奴隶,也是他的卫兵。朗结赞是朗氏一个落魄子弟,因家人与达扎鲁恭有旧交,这次得以在达扎鲁恭的中军效力。
原以为抢掳大唐是一个美差,没想到是场硬仗,从去年打到今年,不仅没抢到什么金银宝玉,反而死了许多卫兵。
因此,郎结赞只好让野布东这样的小奴隶骑上马,随他征战。
野布东什么都没有,不必说盔甲、武器,他骑着的驽马上甚至没有马鞍与脚镫,只有一个残破的嚼头与缰绳,连着马匹一起,都是属于朗结赞的。
唯一属于他的东西,只有一身破烂的衣裳,与一柄匕首,而他,也是属于朗结赞的。
“杀入长安!”
一队队小队伍汇聚成了浩瀚的大军,开始向东行进。
野布东骑着驽马,晃晃悠悠地走在路上。
他既不看路,也不拉缰绳,只管拿着一块石头打磨着他捡来的骨头。
这是一件极费工夫的事。
前方,朗结赞则是乐此不疲地找人聊着这次的战略。
“尚多热尔将军已经吸引住了唐军在秦陇的主力,我们绕过郭子仪,直接攻打长安。”
“这样的话,郭子仪追上来,我们会有两面受敌的危险啊。”
“将军心里有数,你看到将军身边那个汉人了吗?那是泾州的唐军将领,因为参与到了唐廷的内斗,逃出投奔将军,带来了了不得的军情。”
与朗结赞说话的,是达扎鲁恭的弟弟马重木麾下的亲兵将领,因此知道颇多内幕,让郎结赞羡慕不已。
“那这一战,能赢?”
“我告诉你吧,唐皇帝要死了,等我们到长安,他们连皇帝都没有。”
郎结赞挑了挑眉,再次对这场漫长到让他已十分厌倦的战事感到了兴奋。
队伍前方。
高高的大纛下就是达扎鲁恭。
他四十多岁年纪,正处于鼎盛之年,身材虽不高,但非常健壮,满脸都是卷曲的胡子,眼神锐利,看起来就是一副精力旺盛的样子,他的头发披散着,如同一头高原上的牦牛。
此时他一边骑马,手里拿着一柄千里镜把玩着。
“你是说,这也是薛白制造的?”
“是。”
答话之人的头发短短的,只有一寸长,身上披着僧衣,却是从长安逃来的李齐物。
李齐物也是刚刚抵达吐蕃军中不久,他脸上的表情并不开心,因他其实打心眼里看不上达扎鲁恭,嫌弃这蛮人身上一股极重的臭味,那是牛屎与羊膻混合在一起,混合着常年战场厮杀带来的血腥味。
此番李齐物之所以来,是得了李隆基的命令,联络达扎鲁恭,借其兵势以求复辟。
“将军还是称他为‘李倩’为妥。”李齐物道,“他虽悖逆,但太上皇从未否认他的身份。”
达扎鲁恭道:“当年用来攻石堡城的巨石砲,听说也是他造的?”
“是啊,不得不承认,他是个天才。”
“既然如此,你们为何不把大唐传到他的手里?”
李齐物叹息了一声,道:“我给将军讲一桩故事吧?”
“好。”达扎鲁恭道。
“很多年前,我在陕郡担任太守,开凿黄河漕运,在桃林县掘出了祥瑞献于太上皇,对此,太上皇很高兴,把桃林县改名为灵宝,并改年号为‘天宝’。但李倩监国以后,第一件事就是下诏不许各地再献祥瑞,李倩还有一个心腹,名叫胡来水,乃是桃林县对岸的平陆县人,他爷娘当年应征劳役,被黄河水卷走了,为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