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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看书 > 盛唐挽歌 > 晚唐五代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黑暗时代”

晚唐五代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黑暗时代”(1/2)

    近些年随着考古的深入,越来越多中晚唐和五代十国的文物、石碑、墓志出土,也逐渐翻出了一些东西,有些甚至颠覆了史书记载,也为很多人正了名。

    这段时间的社会动荡,其实跟东汉末年黄巾起义那种社会动荡,有着本质的区别。

    东汉末年那会,乱是从社会底层开始的,而且真正乱的时间并不长,很快就呈现“区块化稳定”状态。

    对于社会整体政治经济结构的改变也不大,如果只看结果的话,那就是大大加速了门阀世家掌权的进度。

    西晋的闪崩不是偶然的,是社会革新不够的必然产物,所以开国即有暮气。

    但自中唐开始,到五代十国的后周灭亡这段时间。唐宋之交的动荡是从上层开始的,也就是安史之乱引爆的。社会底层的动荡,更多的可以称之为“变革”。

    是一种千年未有之大变局。

    我总结了一下,大体上有这么几个方面的转变:

    一、生产资料所有制的转变。

    中唐以前,是士族地主的大庄园经济占支配地位,而中唐之后,则是逐渐以庶族地主的庄田经济占支配地位。

    后者的复杂程度,呃,怎么说呢,要是单看宋代,可谓是集古今之大成,各种歪招毒招奇招妙招都用上了,无所不为其极。

    宋代是个妖孽横行的朝代,其制度体系脑洞之大,堪称是独一无二的“逆练神功”,也是一代走完就丢历史垃圾堆了没有被继承下来,我这里就不单独拎出来说了。

    庄园经济与庄田经济一字之差,内涵大不相同。

    最大的不同,是前者是属于“三位一体”复合型小王国。庄园主作为士族代表,既是高官(或家人是),也是私军头目,同时还是地主。

    其中的佃户多半是朝廷账册上的黑户,平时为佃户,战时为私军。生是庄园主的人,死是庄园主的魂,子孙后代都无法脱离庄园。

    而庄田经济,佃户的人身依附关系,大大弱于前者,佃户不想跟地主混了,可以换按照契约在别家混。地主无法再像从前那样,随便呼号一番就能纠集起一支大军了。

    二、社会基础的改变

    跟上面一条互为表里。

    中唐以前,是贵族社会。唐宋之交,是贵族政治解体,庶族寒门政治上位。

    社会结构,从以前的大贵族大特权,逐步解体为“势官地主”。

    这是我想出来的一个词,大概还算贴切吧。

    “势官地主”逐步通过科举为纽带实现人才更迭,构建政治关系网达成的。

    科举本身的核心问题,其实不在于是否公正,而是在于科举并不能培养人才。

    它只是筛选人才的。

    而从前的贵族政治,士族有大量资源,可以培养真正的复合型人才。反而是进入庶族寒门政治后,人才在数量极大提升的情况下,质量严重下降,特别是偏科得很厉害。

    这与封建时代“精英政治”的路线相悖。两宋的糟糕案例不胜枚举,这里就不展开说了。

    正因为人才数量太多,质量又不太行,所以才不得不“降低”考试难度,要不然就选不出人了。

    没错,唐代后面的科举其实比贵族培养人才要简单太多了。未来逐步走向八股文,逐步走向僵化,恰恰是为了降低难度而设,是时代的选择。

    我不是在借古讽今,而是这些问题直到今天,全世界范围内也找不到标准答案,都是一直在摸索。我可以拍着胸脯说美利坚这方面也是纯纯辣鸡,给唐宋的古人提鞋都不配,搞個“快乐教育”还尽出幺蛾子。

    解决不好就是解决不好,我没有苛责古人的意思,这些问题就一直撂在那边。

    三、经济结构的转变

    唐宋之交,商品经济的作用大大加强了,小农经济的基础上,商品经济发展迅猛,深刻影响了社会构成。

    不知道是不是多了一个“朝不保夕”的概念以后,这段时间人们的观念也发生了转变。

    中唐以后越发展到后来,租赁,借贷的概念越发深入人心,最后甚至已经到了“无所不贷”的地步。

    比如说,某节度使在汴州有田,但他在河北担任节度使,无法管理田庄。

    于是他将汴州的田地租赁给汴州本地的商贾,然后商贾每年(或者每个季度,半年)给节度使大人一笔钱。

    同时商贾又将节度使大人的田,租赁给一些比较有实力的自耕农,或者本地小地主。

    而小地主,又是二把刀,继续将土地租赁给更穷的佃户,直接赚差价。

    节度使卸任后,租赁合同便很可能会发生转变(但绝对不可能被前任承租的商贾所贪墨)。

    由此造成土地流转速度极快,几乎就没有什么“百年地主”这样的概念,三十年就要换几茬。

    这在中唐以前,都是不可想象的事情。

    再比如说到了北宋的时候,某女若是当了一般人家的小妾,她要跟主人签协议,陪睡多少年,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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