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噗。”林月见没忍住笑了下,“那你煎的鸡蛋在哪呢?被告诉我你扔了啊。”
“没有。”话落,陈星遇起身去厨房把自己煎糊了的鸡蛋端出来。
还不止一个呢。
“家里就剩下两个鸡蛋了,可惜都被我煎糊了。”
林月见看了一下,糊是真的,但也还没糊成不能吃的程度,就是边缘有点儿焦。
这种火候的煎鸡蛋,吃起来脆脆的。
“没事,我不嫌弃你的手艺。”说着小姑娘就夹起鸡蛋咬了一口。
吧唧嚼了几口,直接被咸出痛苦面具,“你这是放了多少盐啊?”
“就撒了一点点。”陈星遇也不记得多少了。
林月见艰难的咽了下去,“煎荷包蛋不用放盐了,因为会堆在一起,导致有些地方的很咸,煎熟撒点酱油就好。”
陈星遇哦了一声,像个做错事的小朋友:“那我下次不放了。”
他起身去冰箱里拿了瓶水递给林月见,“来喝点水簌簌口,这个蛋就别吃了,等下吃坏肚子。”
林月见接过水道了声谢谢,然后猛喝了两大口水。
刚才那一口鸡蛋是真的咸啊,她感觉自己吃到了一堆盐。
吃她是吃不下去了,那么咸,但是感觉陈星遇给她煎鸡蛋也是不容易。
于是安慰道:“没关系,你第一次做,能煎熟已经很不错啦,毕竟没有谁十全十美,你学习那么优秀,这辈子注定是跟厨房无缘的了。”
要知道林月见第一次煎鸡蛋的时候,锅都糊了。
陈星遇默了两秒,问了一个很跳脱的问题:“那你是喜欢一个会做饭的人,还是学习好?”
林月见眉头一皱,心里疑惑陈星遇问的这是什么鬼问题?
她没多想,只是认真的思考了一下,然后反问他:“我能喜欢两者都兼顾的人吗?”
现在的遇哥:煎个鸡蛋都糊。
以后的遇哥:上得厅堂下的厨房!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