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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4章 自己抄自己写的书,算犯法吗?(上)(1/2)

    “虎仓老师,最近我写的这本书有点卡文,思路不畅,可能要请假一个星期。”

    “请假?还要一个星期?不行!怎么能说请假就请假?”

    “可是我写不出来啊,低潮期没有任何灵感,强行写的话会降低作品质量的。”

    “你以为现在是什么时代?现在是网络时代,网上到处都是人在写,不是几十年前那种蓝海时期,可以悠哉悠哉给你写东西打磨质量的时候了!你知道你请一个假,别说一个星期,就算只断更一天,我就得流失多少读者吗?你一天不写,别人就会去看其他人的作品,到时候谁来看我的书?”

    “对不起,虎仓老师,我真的不能为了更新强写,那样只会写出垃圾的。”

    “白痴,垃不垃圾不是你评定的,要看读者的感官!大多数读者就看个鲜,又不要你写出什么传世佳作!写不出来就给我硬水,总之一定要保持更新!”

    “水文?那样写出来的东西会被人当厕纸的。”

    “你真是个废物!我都说了,在这个时代写书,没时间给你打磨什么质量!厕纸就厕纸,现在日本轻到处都是厕纸,读者不照样买单?”

    “……”

    “……”

    “这样吧,我最近在网上看了几本书,感觉不错,你可以去参考模仿一下。”

    “什么书?”

    “《流浪的狸花猫》,这本书不错,和我们的题材比较相似。”

    “抄别人的书,不太好吧?”

    “什么抄,说得多难听,这叫借鉴和致敬。”

    “……好吧,有时间我会看一下的。”

    “记住,不要全抄。”

    录音到这里就结束了。

    “这是我和虎仓于XX月XX日,在他的书房进行的一次谈话。”

    田所俊哉将录音笔作为证物交给书记官。

    “谈话里有明确的内容,可以证明抄书行为是虎仓指使我去干的。”

    看得出来田所俊哉为了弄到这个证据,下了不少功夫。

    一般来说,法庭上的录音证据,能证明是合法来源,以及确实是本人在说话即可。

    剩下的,司法只会评判里面最关键可以当证据的地方。

    但是,这段录音居然有这么长的时间。

    把一些有的没的全都录了进去。

    像是前面那一段两人的谈话,其实完全没必要,只需要后面提到书名的那一段即可。

    此时,旁听席那边。

    在录音放完之后,如同一枚石子丢进了池塘里,掀起了一阵阵波浪。

    “怎么可能,虎虎真的找代写,还去抄袭?”

    “太让我失望了,这居然是真的!”

    “我再也不粉他了!”

    “什么狗屁律师,居然给一个坏蛋辩护!”

    “他写的书本来就很垃圾,早就不想看了!”

    宛如明星塌房一般,女粉丝们纷纷气急败坏,变脸如翻书。

    有的人原本还举着“虎虎必胜”字样的后援牌,这下她们直接把这个牌子扔了,还往上面吐了口唾沫。

    “看来为了复仇,这个人不仅要打官司,还要在官司之外,把虎仓的名声完全弄臭。”

    旁听席上,小哀这么分析道。

    “毕竟这个人的妹妹是被虎仓害死的。”

    一旁的毛利兰也是叹道。

    关于这场官司的真相,毛利兰已经在之前从古美门那里得知了。

    “其实抛开那些大道理,以我个人的情感,我真不希望虎仓能在这场官司里翻案。”毛利兰摇头叹息。

    听到这话,小哀扭头看了她一眼。

    “小兰姐姐,你有点变了哦。”

    “是吗?我怎么了?”

    “你没发现吗?”小哀微微笑道,“以前遇到这样的事,你可能会说‘如果是新一,他会如何如何’,而现在你说的却是‘以我个人的情感’。”

    “呃……”

    毛利兰眨了眨眼。

    片刻后,这才反应过来,脸色一下子红了。

    “胡说,我哪有说什么新一如何如何!他又不关我什么事!”

    毛利兰嗔了小哀一句。

    说起来,这个事情古美门以前也吐槽过她。

    这俩兄妹,还真是如出一辙。

    法庭之上。

    只见,古美门在听完那段录音之后,嘴角微微一勾。

    “田所先生,请问您所说的证据,就是这个吗?”

    “没错,我想这应该很充分了,虽然是我在为虎仓代写,但所有的抄袭行为,全都是他在指使我去做的!”

    田所俊哉高昂起头,看着被告席上,此时脸色已经完全变了的虎仓大介。

    古美门继续问道:“田所先生,我再三向您确认,录音是否真实可靠?”

    “当然,我们已经检查过录音的声纹,录音绝对真实,系为本人亲自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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