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训,积攒愤怒,为下一个三连冠的开启创造契机,就好像迈克尔-乔丹那样。
可是,这种自我安慰的想法,总是让闵聪达感到不舒服,像鞋子里进了一颗小砂子,硌得难受。
等到了奥克兰后,只要打开当地的电视台,篮球相关的节目,铺天盖地都是欢庆勇士即将淘汰快船,建立新的时代。
在甲骨文球馆的门口,詹姆斯,杜兰特的耐克巨幅海报挂在体育馆的幕墙上,凝视着来到这里看球的每一个热情球迷。
在比赛开始前的那个晚上,闵聪达辗转反侧,他始终睡不着,便掏出手机一遍遍翻看推特上关于快船、勇士的评论。
其中不乏大量对闵聪达的嘲讽、批评,闵聪达似乎要通过这些批评来刺痛自己,让自己想到些什么办法,改变目前的现状。
教练组试过把球员们聚在一起发表演讲,一起看比赛录像,但用处已经不大了,这不是2012年了,鸡汤灌多了总会失效的。
在众多批评声中,有一条引起了闵聪达的注意,这人说:“斯玛特是个精明的总经理,也是个天赋卓群的教练。但他没有做过NBA球员,没有在赛场上比赛过,他永远无法体会在球场上的感觉。虽然他的灵敏度非常惊人,可我认为他就是缺了那一点经历。如果他在NBA能打个一两年,哪怕看饮水机,体验一下,我想情况都会不同的。”
这是个普通球迷的回复,在NBA-Batman的推文下,闵聪达自己发了一条推特:如果评价做主教练的斯玛特。
这条评价还是挺精准的,他击中了闵聪达的内心,的确他没有真正打过NBA,虽然他有AAU的比赛经历,但终究和NBA不一样。
像泰伦-卢这种水平为什么能做主教练?或许他的战术水平不是一流的,但战术只是赛场的一部分,球员才是决定性的。
泰伦-卢做过球员,他知道怎么和球员沟通,如何真正的激发球员的能量——虽然不总是有用,可毕竟有用过,而且起了大作用。
可是没办法,闵聪达能怎么办呢?他2009年来到美国后,很快就知道其实他很适合打篮球,哪怕身高不足,他的天赋真的很不错。
可惜在国内他没有这个机会,从来没有挖掘过自己篮球上的潜力,等到30岁时,他就是潜力上了天也不管用了。
他能在AAU打比赛,甚至帮着球队升级,已然是个奇迹了。
如果他早一点能接触篮球,哪怕打不了NBA,说不定能在CBA混口饭吃吧?
脑子里一下子想了很多,他完全无法让自己静下心去安排明天比赛究竟要打什么样的战术。
战术似乎要失灵了,还有什么招数能用吗?
突然,闵聪达想到了什么,他脑子里冒出一个大胆的想法。
他悄悄起身,不去吵醒已经熟睡的艾达,然后出了房间,敲了敲后勤部主管的房门。
“噢~斯玛特先生,您还没睡?有什么事吗?”
“马上想办法,给我准备一套球衣,我要4号。”
“什么?您说什么?”
“我说,给我准备一套球衣,快船的客场球衣。我要4号!”
“呃…您要一套球衣?”
“对,和我身的,4号,今天早上起床我要看到球衣放在我房间门口。抓紧去准备,去店里买也行!”
“好…好的,好的,我立刻去办!”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