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沈洛之惊讶道,“她幼时不是已吃过千年人参了吗?”
“药也是有个药效的。”贺玥无奈叹气道,“唉,原先我想着等她十五岁嫁人之后,有人替我照顾她了,我再去太白山上寻药,今日见你前来,我想让你把她带回长安带回沈府去照顾她,我也可放心去太白山寻药了。”
沈洛之听贺玥让自己把女儿带走,自是开心的,但……
“郡主,太白山苦寒之地,常年大雪封山,野兽众多,棕熊老虎豺狼更是数不胜数,你若前去寻参太过危险了。”
贺玥叹气道:“我何尝不知危险,这些年花了数万两银子了,请人前去,一个个寻参的要不是死了,要不就没了消息,要不就是打了退堂鼓,他们只是为了钱财不会用心寻找的,我想自个儿去寻,让我的知非,可以多活几年。”
太白山之险人尽皆知,那苦寒之地,人迹罕至,就是连流放都甚少有流放到那处偏远的。
沈洛之道:“郡主,那边实在是太危险了。”
贺玥落泪道:“我别无选择了,我不能眼睁睁看着知非饱受折磨,你不知她有多乖,有多出色,我情愿以命换她一命,让别人照顾她我不放心,但你,我是放心的,你把女儿带回长安去,好好照顾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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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知非过半年也十四了,亲事多少也该提上议程了,她身子骨不好,在山阴城之中难找到好夫家,但是到了长安城里就好找许多了。”
长安城之中的千金并不避讳疾病,有些人家反倒是以姑娘身子有疾而显娇贵。
沈府的千金,多多少少要比她一个见不得人的女儿好找亲事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