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夫人五雷轰顶“官、官差大人,我是被逼的啊,我也不想给女儿裹脚啊!”
官差冷笑“你作为我紫霄国的百姓,遇事知而不报,还帮助隐瞒,是为从犯!你如果真不想给你女儿裹脚,当初你就应该直接把你丈夫告到官府上去,而不是尽力为他遮掩,难不成你还认为自己是个好母亲?”
邱夫人踉跄跌倒在地,泪水涟涟“可我……可我也是被逼的,我若是告发了我丈夫,我们孤儿寡母又怎么活?”
一人犯事,三辈牵连,她又哪里敢拿孩子的前途去赌。
官差懒得看她,这种懦弱的人最让人反感,办事的时候不阻止,出事的时候却把自己摘得贼快“知道什么是“不作为”犯罪吗?你的丈夫伤害你的女儿,你没有保护好她,就是没有尽到监护义务,事后还脑子不清楚的替他遮掩,就是从犯。”
人活着才有前途,顾怜儿若是真的因为裹脚疼死了,前途也是给她的两个哥哥。
即便是没死,受这样大的罪,顺利的嫁进了姚家,沾光受益的也不是她,而是她的家人,包括她的母亲。
毕竟你能指望一个喜欢幼女的人,娶了个童养媳,还能一心一意对她好?那只是玩意儿罢了。
邱夫人口中的前途,又和她的女儿有什么关系?
说她投鼠忌器也好,害怕毁了其他孩子的前途也好,她有万般理由,但都不能磨灭她的罪行。
一个母亲真想保护自己的孩子,有的是办法,何须找这种拙劣的借口。
她考虑了那么多,最后考虑的也只不过是自己的利益而已。
她怕自己忤逆丈夫被休弃,怕儿子没有好前途无法养老,怕外头的流言蜚语……但唯独忘了自己的女儿裹脚有一半的概率会死,嫁入姚家做童养媳必然是进了魔窟。
法律保护的是基本的人权,在前途面前,当然是生命更重要!
她若是合格的母亲,就算无法带孩子逃脱邱家自立门户,也该在孩子遭遇裹脚虐待之时,勇敢的站出来,对这种侵害说“不”!
毕竟她的儿子不做官一定不会死,因为从商从医从工都可以赚到钱,但她的小女儿却真的在死亡线上挣扎,并且被她和她包庇的丈夫亲手断送了前程与希望!
……
公堂上,竹凌坐在一边旁观,县太爷战战兢兢的擦了一把汗,然后依照法令判了邱家夫妇俩的罪。
邱老爷为主犯,犯违反裹脚禁止令、虐待子女罪,邱夫人为从犯,罪行轻一点,但也犯不作为罪。
系统啧啧称奇“这典型是个脑残爹加糊涂妈的组合啊,果然是破锅配破锅盖,有些人没和离都是有原因的。
我就奇了怪了,什么事情能忍,什么事情不能忍她不清楚吗?女儿明显走的是不归路,这她都不阻止,还去当帮凶,她究竟是怎么想的?”
竹凌随着退堂鼓的声音起身,往外面走,在脑海里回答“有些人跪的久了,一下子站不起来,你要原谅她。”
即便是很久很久以后,也有男人、女人在另一办殴打虐待孩子的时候无动于衷,这种新闻屡见不鲜,很多孩子被亲生父母虐待至死,而原本能保护他们的人,却一言不发。
竹凌“有一些人是真的不爱孩子,有一些人是害怕另一半的威势,有的是为了孩子的前途,不敢把另一半的罪行公之于众。
但,凡事都应该有度,若危险程度不高,社会危害性小,那么出于人类趋利避害的本能,隐瞒也就算了。然而这种明显有人身威胁,送子女上不归路的事情还能忍,那就是真的拎不清。”
而像邱老爷这种窝里横,外强中干、攀权附贵的软脚虾,若是邱夫人真的硬气一回,依照他欺软怕硬的性子,也不敢真的和妻子对着干。
毕竟兔子急了也咬人,真把妻子惹下了,他为了自己不被枕边人砍死,大概率也会放弃裹脚一事,另谋出路。
重男轻女、不爱女儿的父亲,和软弱无能、遇事后撤的母亲,造就了顾怜儿的悲惨经历。
百事通走上来,低头询问“王爷,顾家如今没有主事的人,那顾怜儿怎么安置呢?”
竹凌想了想,道“送去女子学院,叫她读书明理,以后多拯救一些被父母压迫的人。”
顾怜儿是恨自己的父母的,她恨父亲把她的脚折断,恨母亲不帮她做主,恨哥哥对她的不闻不问,恨姚家少爷油腻的眼神……
所以,即便顾家夫妻俩被抓去坐牢了,她也不愿意回家,她不想几年之后再看见那对夫妻。
她永远都不想原谅他们。
百事通微笑“去女子书院,想来她十分开心,王爷果然思虑周到。”
远离这个是非之地,更适合小小的她养伤。
竹凌算了算账,皱起眉“记得问顾家要钱,治疗费、学费、伙食费,都叫顾家自己出,管生不管养哪行?没道理让国家花银子。”
百事通失笑“小的遵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