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破地方上学,沈清安没个家伙事儿防身,睡觉都不安心。
有些人踏马喝多了都乱开枪。
在米国,你违反交通规则,都有可能被枪毙。
你不按照人家的固定操作,或者掏兜什么的,米国捕快都是杀人不犯法的。
那叫自卫。
即使过了这一关,你也要按照人家的要求,念abd……
所以去踏马的吧。
沈清安不惯着他们这些!
关键他还有启动资金,不差钱。
于是,为了生活便利,为了生活安全,就组织了一股漂亮国安保力量。
起初突然崛起了这么一股势力,必定引起其它势力不满。
反正都是艰险,不服就淦!
所以,去踏马的先知先觉成为世界首富。
做生意,有抢来的快吗?
要不是懒得整,他也歪个嘴,当个龙王啥的都绰绰有余。
反正都是漂亮国的!他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
这次回来,他就没打算走。
他渣打银行的银行卡上还存着11位数的积蓄,全都是米刀。
到了回国的时候。
国外那个渐渐形成泥潭的安保公司,沈清安暗中干掉知道他身份的一些人,消除和他有关的一切信息之后,之后甩手扔给别人,任其自生自灭。
既然回家了,那这个安保公司,也就没了任何意义。
当然,他有个最大的秘密,那就是他是重生而来的……身体,记忆力,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重生的缘故,都远胜于前世。
不过,和别人相比,他这留学之旅,倒也是一段值得回味的记忆。
至于,为什么要当律师?
很多事的前提,都是要懂法的……
停止了回忆,怀里抱着曲筱绡牌儿抱枕,沈清安渐渐闭上了眼睛,开始沉睡。
直到飞机迫降之前,空姐才叫醒了飞机上的所有人。
此时,也不冷了,反倒是很温暖。
曲筱绡恋恋不舍的从沈清安的怀里出来,收好毯子,准备下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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