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自已当时,已经在五年的牙医生涯里,拔掉了万颗牙!
已经拔的有些麻木不仁了。
“我那会儿工作的时候,经常从窗户看到外面大街上有一个人显得很悠闲,好像没事一样,就很羡慕这种生活。”
“我有一次问他干什么的,回答说,他在文化馆工作。”
余桦说道“我一听,当时就心动了,就问,怎样才能到文化馆工作。他告诉我说,会画画,会乐器,或者是会写作也行!”
那会儿文化馆,确实是这样的。
尤其是那是八零年代,文化人、知识分子这些名词,在社会上还是一种普遍意义上的褒义词。
“所以您就开始写小说了?”
迟余说道“没有像迅哥儿一样,还纠结了许久?”
“哈哈,我想起来了,你演的那个迅哥儿简直是太好了。我现在一闭上眼,想到迅哥儿这三个字,一下浮现的就是你的样子。”
余桦笑着说道“还有电视里的写《狂人日记》那一段,我一个写小说的都给看哭了,简直是太梦幻太美好了!”
迟余笑了笑“都是导演和编剧做的好。”
余桦没有再说这个,他说回转行的事“那时我回家,觉得画画和乐器,我肯定是没有那个才华,思前想后,不然就写作吧!”
这个思前想后,也是真够随意的。
最简单的排除法嘛。
随后他又说,确定要写作后,就苦练写作,先找一个《人民文学》,看看里边什么时候用冒号,什么时候用逗号,什么时候用句号,然后就开始写作。
一开始自然是顺畅的。
他从顶级的《收获》《人民文学》这些文学杂志开始投稿,不行就一路往下顺,退稿都能堆满一间屋子。
估计是夸张的说法。
最后终于成功,再后来,就有了《活着》!
连莫彦都如此评价他曾经的室友“余桦是写字最少、赚钱最多的作家,他是天才!”
当然,余桦也反过来评价莫彦的《生死疲劳》“卧槽!写的真特么好!草!”
……
“卧槽!迟余的真特么帅!草!”
当《杀破狼》的第一版预告片千呼万唤始出来后。
人们看着预告片里,只出现了几个镜头,却帅的一塌糊涂的迟余,不仅留下了余桦式的弹幕。
“为什么没有打戏?不会,这又是一次诈骗电影吧?”
预告片里边,并没有给迟余的打戏片段,所以一些人心底,就开始嘀咕了,会不会是,挂羊头卖狗肉?
毕竟这种事情太多了。
电影里边有,小说里边,更多。
但是更多的,是期待下一部预告片。
实在是,虽然这可能不会是迟余的第一部打戏(如果是挂羊头卖狗肉的话),但是,肯定是迟余的第一部现代戏。
光是预告片的西装三件套,就足以让粉丝位兴奋。
不得不说,宣发方把观众的心思拿捏的死死的,也把流量密码拿捏的死死的。
而在一周后,当第二款预告片出来时,观众们集体了。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
现在众人只是在蘑菇屋里,在不录节目的时候,看了一遍预告片。
三位作家虽然年纪大了,但精神头还很足,坐在亭子里,吹着山风,喝着小酒,恣意洒脱。
“打戏拍着好玩吗?”余桦问道。
迟余咧了咧嘴“您要是说问像刚刚这部杀破狼里的,拳拳到肉的打法,确实挺爽的。要是那种慢动作,我觉得大概没什么意思吧。”
“拳拳到肉?”莫彦看了过来。
迟余正想说,何炯开口了“您三位可能不知道,我听吴兢说,拍这部戏,他自已打断了好几根骨头,迟余也裂了两根肋骨。”
“嘶!”
之庵倒吸一口冷气“肋骨都裂了,不疼吗?”
迟余点点头,又摇摇头“打的那会儿,老实讲,没感觉到疼,等拍完,抹红花油的时候,才发现肋骨疼,拍片子才知道是裂了两根。”
“也是够拼命的。”余桦说道。
黄雷感慨道“现在拼命的演员,已经越来越少了。要不然,你看电视里,打戏越来越华丽漂亮了?”
“以前的老港片里,我最喜欢看程龙的。”
余桦说“尤其是后边的那些花絮彩蛋,看着格外有趣。你看他各种不要命的方式,还有那个从高楼上跳下来的,光是看着都害怕。”
“电影嘛,大家都想看到一些,超越人类极限的东西。”
迟余笑了笑“如果总是那些家长里短的,估计大家就不怎么想去电影院了。这跟你们写小说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