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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声一(1/1)

                      三个月后。

    12月22日,周一。

    清晨七点,天还是黑的。窗户对面的大厦早已消失,叶萧难得穿上一套带有毛领的警服,昨天特意请人熨烫得笔挺。他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在鬓边发现了一茎白发。

    他的嘴角反而微微上扬——白发让这男人更有味道了。

    整装出门,来到本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有两桩重大刑事案件一审开庭,公诉的罪名都是故意杀人罪。

    早上九点,路中岳被亲生儿子杀死一案开庭。叶萧作为侦查此案的警官,坐在旁听席的第一排。嫌犯路继宗已年满十八周岁,辩护律师认为他不构成故意杀人,而是过失致人死亡。理由是这个少年从小沉溺于网络虚拟世界,第一次见到亲生父亲,强烈的情绪波动之下,导致了这起弑父惨剧。

    下午,轮到何清影故意杀人案开庭。在检察院的公诉书里,她在1983年的安息路杀死路竟南,在1995年的南明路杀死申明。警方认定她具有自首情节,这都出自于叶萧的侦查报告。

    叶萧坐在最后一排的角落里,仔细观察来到现场的人们,果然看到了司明远,今天的辩护律师就是他聘请的。旁听席里还有申援朝,六十四岁的老人坐在前排,面色沉默地看着被告席上的何清影。

    这个女人的表情颇为平静,剪着短短的头发,坦然面对法官与公诉人。

    不过,似乎没有看到司望的脸。

    他去哪儿了?

    冗长的庭审过程中,辩护律师出示了一份谅解书,签字人是退休检察官申援朝,此前公安局与法院都已承认,他是被害人申明唯一的直系亲属。

    律师当庭朗读了这份谅解书,申援朝完全原谅了何清影杀害他儿子的行为,恳求法院对她从轻发落,最后是这样几句话——

    我是一个自私的检察官,一个不配称为父亲的男人。

    真正的凶手,不是何清影,而是我。

    如果,一定要判处某个人死刑,就请判处我。

    为了我的孩子,也为了她的孩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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