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启仁听了她的话后,既不怒也不悲的,还是那一副春风得意,笑脸盈盈的样子。“走,去厨房随便吃点,然后就换衣服出门。”他说着便拉过了她要往外走。
二人吃过下午茶,换了一身便装,便一起出了门。作为不是明星,但却比明星还要更加吸人眼球且更加尊贵的皇室,亲王与王妃出门前早已做好了完美的变装,除非自暴身份,否则一准叫人认不出来。有关微服私访时所要做的准备,他们二人早在高丽时就已经有了充足的经验了。
虽然不少民众曾在电视里听到过启仁亲王与纯子妃的玉音,但无奈这两个人可都是擅长变声的“怪物”。
衣服一换,口罩墨镜一戴,再变上一个声。这要是还能被人给认出来,那才是真的见了鬼了呢。
……
“那个……不是说要微服私访的吗?为什么我们一直都只是漫无目的地在街上闲逛呀?”在漫无目的地在街上走了大概有快半个钟头后,玄月终于忍不住开口对他说到。
好在她的语气还算温和,并且也没有任何阴阳怪气的意味。
“怎么能说是在闲逛呢,”他看了她一眼说,“至少我没有在带你兜圈子,我们一直在往前走不是么。”
“说的好。不过要是三郎能够提前告诉我我们此行的目的地的话,那就更好了。”
“还记得昭和五十八年母亲大人生日那天,你我第一次来东京时的时候吗?”
她在回忆了两秒,问:“你说的是你被人用咖啡洗头的那天了吗?”
她并非有意想要揭他六年前的笑料,只不过若要问起那天让她印象最深刻的是什么,那想必就是那天他头发上那股子淡淡的咖啡香了。如果那天把咖啡跟浇花似的浇在他头上的人是自己的话……此刻玄月心里只怕早已乐开了花,指着他的脸大笑着取笑他了。
可是正因为做那件事的人不是她,所以她现在根本一点也没有想要笑的意思;不光笑不出来,甚至于此刻她心里还正在琢磨想要怎么找个机会帮老公报那“一浇之仇”呢。
“可是……”她接着又说,“那次应该不是我们第一次到东京吧。且不说我以前出差的时候总是满世界的到处跑,就拿三郎你说,你可是打小就生在东京的呀。”
“这我当然知道。”
“等一下,我好像明白了,我想刚才大约是我误会你话里想要表达的意思了。真是抱歉,最近不知怎么的,反应忽然变得迟钝起来了呢。哈哈……我这是老了吗?”
“是啊。”启仁说,“那虽然不是我们分别的第一次,但却是我跟你一起的第一次。就好像有的事情,一个人做总是没意思的,总是要两个人一起,才算得上圆满呢。”
“圆满,”她边说着,脚步也半秒未曾停歇的向前走动着,“你我若能顺心如意,求得圆满,来世就算做对布衣夫妻也无不可啊。”
她不知道小启究竟要领自己上哪去微服私访,也不知道这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天子辇下首善之区的东京到底有什么地方好给他访的。不过既然他有这样一番雅兴,自己也不太好去扫他的兴,权当是陪他饭后在街上散散步,想来也碍不着什么事。
“月儿你看,那就是东京地方裁判所了。”
所谓,便是为处理刑事民事案件所设立的第一审法院,而除了受理刑事民事案件以外,其同时也拥有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和不服简易裁判所判决而上诉的民事案件的权力。
地方裁判所审判时一般实行独任制,但对于判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或对简易裁判所的上诉案件则须由合议庭审理。地方裁判所下有时设分所,分为甲乙两类。甲类分所受理上诉和行政诉讼以外的案件。乙类分所只受理独任法官审理的案件。甲类分所八十一个,乙类分所一百五十九个。
像这样的地方裁判所,在一都、一道、二府、四十三县都有设置,仅本土就五十所之多。
地方裁判所虽与高等裁判所、大审院,同为代天子行使司法,审凶定罪,惩恶扬善,辩别是非之地,但职责权限却各有不同。像是议员、内阁的大臣,例如前些日子抓起来的金丸父子,便轮不着他们来审。
“地方裁判所,三郎就是要去那里微服私访吗?”玄月问道。
“你应该不是第一次进裁判所里旁听了吧?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上次大约还是在昭和五十九年,雨夜凶魔被抓捕归案之后对吗。”
“三郎记的没错,是在昭和五十九年。可是为什么会想要去那种地方微服私访呢,真正的裁判可不像电视里演的那么有趣,也没有什么戏剧化的大逆转,无聊不说还不许中途离场。”
“平常没有,但今天可能不一定。因为今日裁判中辩方所邀请到的律师,可是六年前在神奈川鼎鼎有名的武井国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