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直糟糕透顶了。
“识时务者为俊杰”,罗森说了一句,虽然这个人听不懂。
“杰维斯·泰奇在哪里,先带我去他那里”。
罗森架着人在科尼斯的带领下前往“病房”,很不巧的是在没有走多久就碰到一个人。
正是刚刚和科尼斯说话的那位同事。
那位同事楞了楞,“你”
话还没说出口,细长的东西划过脖颈。
“呃呃”,他捂着脖子似乎还想说什么,但是他已经没有机会了。
罗森在科尼斯身上放了个炸弹,绑好,拍了拍他的肩膀说了一句“那东西可是会一不小心炸了的”。
说完就提着倒在地上的人去换衣服了,将人也顺便的藏了起来。
回来的时候果不其然,这家伙真的是一动都不敢动。
怕死的精神让罗森都想为他点个赞。
“你觉得怎么样?”,罗森在科尼斯面前转了一圈。
就像买衣服的情侣,女孩子总会亲昵的问男朋友自己穿的好不好看。
“非常不错!”,科尼斯违心的赞赏道。
罗森满意的点点头,将刚刚伸长的长剑又缩了回去,重新变成一把匕首。
“走吧,我们去见见那位名人”。
你更是个名人,科尼斯心中暗暗吐槽。
刚刚他想了想也确定了罗森的身份,很有可能就是那风头和小丑一样的“负面”。
这两位的人气在哥谭市可是不低的。
罗森的代表装束就是风衣兜帽,至少看起来比小丑那疯子正常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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