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说,这些惩罚条款确实极为苛刻。
首先看第一条,单赛季场均得分必须达到分以上……从-赛季往后数七个赛季,除了-赛季场均得分达到分以上有个人,其他各赛季都只有一个……甚至-赛季的得分王麦迪场均得分才分!
不论在这个时代还是后世小球时代,如果一名球员的场均得分能够达到分以上,基本上已经铁定可以拿下得分王了。
难度大吗?
确实是相当大!
不过“李宁”公司这边跟施瓦茨谈判的时候也有话说啊?
王大林上个赛季场均得分就有分,已经证明了自己超强的进攻能力,“李宁”公司提出场均分的要求虽说难度很高,可总不能说是故意为难他吧?
再看第二条,七年合同期间王大林必须拿到至少一次vp,如果拿不到就会被扣掉万美元。
表面上看好像挺难,毕竟ba历史上有很多全明星级别的球星一辈子也没拿到过vp……比如目前的“联盟第一控卫”贾森基德,别看他好像挺牛逼的,实际上他整个职业生涯都没拿到过vp!
要不然,国内著名篮球评论人士徐靖宇评价球星的历史地位时,又怎么会把史蒂夫纳什排到贾森基德前面?
如果单看两人的带队成绩,纳什不过是三次带队打进过西部决赛,而基德可是两次带队打进了总决赛,明显是基德更胜一筹。
可人家纳什连续两年拿到了常规赛vp,基德职业生涯一次都没拿过,这就明显比不过了。
在ba有句老话说的好——“选秀状元有可能是个水货,而vp则不可能是个水货”!
强如科比布莱恩特,职业生涯也只拿到过一次常规赛vp,所以即便王大林上赛季刚刚拿过一次,也不代表往后七个赛季里他就一定能再拿一次。
不过王大林觉得这也没多大难度,毕竟他今后只会越来越强。
他上赛季常规赛的数据好像已经强到变态了,甚至有不少手残党表示在游戏中都无法打出这样的数据……不过只有王大林自己才知道,今后他几乎铁定会更加变态!
自从被“挂逼系统”附体的那一刻起,王大林就知道自己今后必将成为ba有史以来最变态的超级巨星,这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既然自己给这个系统起了个“挂逼系统”的名字……又怎么能不开挂呢?
诚然,ba是个商业联盟,的确会受到“耐克”、“阿迪达斯”等大品牌商家的影响,尤其是vp这种大奖的评选上影响力将会更大。
所以ba球星们为什么会对“耐克”、“阿迪达斯”这样的品牌趋之若鹜?
很简单……只要真打得好,很有可能就可以拿奖啊!
不过王大林却完全不在乎这些,因为……你所谓的“打得很好”,在我这里却完全被碾压,你说联盟会把这个奖颁给谁?
就像他上赛季的场均分篮板次助攻个盖帽抢断的数据,再加上常规赛胜负的历史最佳战绩,如果你是拥有投票权的体育媒体记者,难道……你好意思把票投给其他人?
如果真是那样,联盟恐怕立刻就会失去公信力,到时候谁还看ba的比赛?
正因为ba是个商业联盟,所以他们就必须尽可能的做到公平公正,两个表现相差无几的球员他们可以随意定夺,可明显强出太多还要强行打压,那不就摆明了是耍赖吗?
也许后世的亚当笑话会干出这种离谱的事,可目前执掌联盟的是大卫斯特恩,他可不会任由自己的脑袋里面进屎。
所以七年拿一次vp对于王大林来说难度并不大,这三项条款中其实最难的还是第三条。
在这七年的合同期间,王大林所代言的球鞋总销售额必须超过亿美元,如未能达到,“李宁”公司有权在王大林合同期最后一年收入中扣除万美元!
不算球鞋收益分红的话,王大林每年可以从“李宁”公司这边拿到万多美元,如果他这七年没能拿到vp就会被扣万,再加上这万……基本上也就相当于一年的基本工资全都扣完了!
“李宁”公司这些高层拟定后面两项惩罚条款的时候明显很用心嘛……连金额都算得死死的!
年亿美元,平均每一年就是万美元左右,按照这个时期的汇率,换算成软妹币可是亿万元左右呢!
王大林的“火神一代”每双定价元,“火神二代”则是元,上赛季出的“死神一代”稍微高大上一些,也不过元一双。
如果只靠国内的消费群体,“李宁”每年得卖出差不多万多双“死神一代”才能达成这个销售目标。
现在可是年,国内普遍人均收入还处于一个很低的水平,比如王大林的家乡重庆,人均月收入还不到元。
哪怕王大林目前在国内的人气已算体育界第一人,想要每年卖出将近万双篮球鞋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