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关键证据?
这个报案人身上的衣服?
看到大家还是一头雾水,常乐接着说道:“昨天晚上八点多到夜里十二点左右的时候,本市下过一阵雨。”
“报案人做的笔录,说的是他下班后,就骑车去了东风渠,一直散步到凌晨十二点多,无意间发现了河道里的女尸,然后就马上报警了,是吗?”
一边做记录的女警点了点头,但还是不懂这跟凶杀案有什么关系。
常乐说道:“如果真是报案人自己说的那样,下了班就去了东风渠,那么下雨的时候,他的衣服肯定是湿的,怎么可能还会干干净净?崭新的样子?”
“大家可以看下报案人的头发,头发还是湿的,但是衣服却是崭新干净,没有一点水渍,不觉得奇怪吗?”
这话一说出来,会议厅的人都被震惊的一句话也说出来了。
“还真的是啊,你看这张照片,报案人的衣服干干净净的都没有一点泥点啊!”
“是啊,咱们分析案情的时候,怎么都没留意到这一点啊!”
常乐接着说道:
“所以,唯一的可能,就是他杀了人之后,衣服上肯定是沾满了被害人的血迹,还有雨水和泥浆,他怕人发现,特意换了带来的干净衣服,然后才报的警!”
“就算不是凶案的第一案发现场,这么大的人,要带过来这里抛尸,凶手只有一个电瓶车,应该也不敢明目张胆的带着在路上走。”
“所以我判断,凶案的第一现场,估计就在附近!”
“不过,凶手做完案后,时间紧迫,又是下着雨的天气,衣服潮湿,之前的血衣应该还来不及销毁。”
“现在,就可以带上警犬,在抛尸地点四周一带抓紧巡逻”
“不出意外的话,很快就能找到凶手的血衣!”
胡子警察听着常乐这一串的分析,早就汗如雨下,再看看手里的照片,越看越觉得,好像还真的是这样。
心里不禁羞愧不已,自己作为几十年的老刑警,办案无数,怎么就没发现这一点呢?
到让一个当警察才半个月的毛头小子这样一步步打脸,实在是太丢人了。
胡子警察虽然心里已经意识到常乐的话很有可能是对的,但是还是不愿低头承认,却又说不出什么反驳的话来,只好一语不发的坐在位子上。
一边的其他刑警兴致勃勃的讨论了起来。
“这个思路咱们刚才怎么就没想到啊,这位常警官还真是心思过人,目光如炬啊!”
“是啊,衣服脏净,头发干的还是湿的,这样的细节,都能被他发现,不佩服也不行了!”
“唉!感觉我这五年的刑警真的是白干了,还不如人家一个才当了半个月民警的小伙子呢!”
“谁说不是啊,我也是,感觉太没面子了,不过啊,我心里是真服!人家确实牛啊!”
警员小胡乐的喜滋滋的,说道:“那当然了,常乐可是我们分局的宝贝呢!你们不知道,昨天一天,常乐就办了四个案子,抓了留个嫌疑犯!”
“一个小偷,还有两个诈骗犯的团伙,还抓了个a级的通缉犯,晚上下班的路上,还抓了两个抢包贼呢!”
“我倒!你是说昨天一天?抓了六个?还有一个是a级通缉犯???”
“!!!这也太吓人了吧!!”
“简直就是奇才啊!”
“是啊,就是我们刑警队,也没有一天办过这么多案子啊!”
“我靠!不服不行,不服不行!刚才这位小常才来的时候,我还想着怎么派这么年轻的小警察过来协助办案,不曾想,这竟是个办案的天才啊!”
刑侦队长咳嗽了一声,打断了众人的讨论。
他看了眼常乐,眼里的赞赏之色难以掩饰。
这个年轻人,却是是不可多得的办案天才!
虽然这个抛尸案还没有结论,但是,平自己多年的办案经验和直觉,常乐的推断,应该是对的了。
这样的好苗子放在分局,做一个小小的民警,实在是大材小用了。
等手上的这个案子办完,一定要想办法,把他调到刑侦大队来,那可真是一员猛将了!
自己以后办起案子,有常乐在旁襄助,那就太好了!
不过,眼下最重要的还是这起抛尸案。
上面给的有期限,必须尽快把犯人抓捕归案才行!
刑侦队长马上吩咐喊道:“小吴,你找上几个人,带上警犬,去抛尸地点附近搜查血衣!”
“尽快找到,然后送到法医那里做dna比对!”
“小邓,你跟刚才去抓报案人的警员保持联系,一有消息,马上报告我!”
“还有其他问题吗?”
刑侦队长说完,扫视了下大家。
突然,常乐站了起来,
“我还有个问题!”
(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