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校尉便是你们的榜样……选吧!”
张武起身拍了拍手,便见一排亲兵将几只大木箱子拿入帐内,然后打开,箱子中摆放整齐的金箔瞬时照亮了在场每一个人的眼睛。
每个人都有气节,每个人都有风骨,但对于大部分人来说,气节风骨远都比不上吃饭重要。
再凶悍的将军也是人,再不要命的士兵也要养家糊口,对比与虚无缥缈的口号来说,钱才是最实在的东西,当然钱不能买来所有人的忠诚,但买齐凌云眼前这些人暂时的忠诚,是没有问题的。
视金钱如粪土的世外高人,是存在的,但那是凤毛麟角,社会上的人大部分还是俗人。
钱是最俗的东西,之所以说它俗,是因为它对俗人来讲最为实用。
这些校尉、都尉、都伯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他们都从彼此的眼中都看出了深深的渴望。
“想要,就拿走!不想要的,就去领棍子,然后和渣渣雷校尉做伴吧。”齐凌云笑着道。
话音落时,便见帐内众人齐齐跪下,高声呼喝:“末将等愿为大公子效死力!”
这一次的喊声,齐凌云能够听出来,确实是发自肺腑的,完全出自真心。
“错了。”齐凌云摇了摇头:“我是监军,不负责打仗,你们要效死力的人是张将军。”
众人又齐声道:“末将等愿以张将军马首是瞻!”
整顿了随军出征的兵马后,次日,五千徐海道兵马就开始向着许州之地徐徐进发。
虽然一开始就有了准备,但齐凌云还是没有想到,军旅中的生活居然会这么艰苦。
坐在马匹上颠簸了两日,齐凌云就觉得腰疼背疼浑身不舒服。
骑马跟坐车是不一样的,要时时刻刻保持平稳,直立身躯,腰板更是要硬,马鞍也好像能将自己的大腿里子磨秃了皮,有时候一天骑马下来,两条大腿的内侧都磨出了血泡,两条腿的下盘走在地上,都合不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