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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琐事(2/2)

    “我也大小是个正七品的县令了,也算拿得出手,什么大才不敢想,一些文书之类的总是养得起的。”

    这么想着,丁镇元回到县衙后,换上了便服,乔装打扮,带着两个武艺精湛的侍卫,在城中乘车游览。

    北辰县不愧是万户大县,几乎可以比拟别处三个下县,因此城内很是繁荣。

    沿街到处是叫卖声,卖各种草席草鞋的,卖竹篮的,卖小吃的,还有很多小玩具。

    商人来来往往的,都在忙碌着。

    来往的人,络绎不绝,车马不时经过,缓缓在石板路上行着。

    城中道路旁,有水渠,排污水,是兴建城池时就预备的排水体系,据说还有下水道,可以沟通护城河,排出污水。

    即使是连续下一周的暴雨,这城里的积水也会快速被排出,不会造成积水。

    “今日我才知道县令权威之重,责任之大,说是百里侯并不为过。”

    “城中大小诸事,都归县令管,实则根本就是土皇帝,难怪历史上县令就能起兵勤王。”

    “说起这个,还没有去军营看过,也不知这县兵,到底是什么样子。”

    大辽每府每郡,都有府兵,郡兵,由本地青壮年,服兵役而来。

    只要年岁满十六,就必须服兵役,原则上即使是官宦人家甚至祖上有爵位或者是宗室子弟,也不能免除兵役。

    如是不愿服兵役,就必须交一笔钱,雇佣他人代替自己服兵役。

    兵役时间,为期两年。

    对于大多数人而言,服兵役完全是在浪费时间,有这功夫做什么不好?

    到了后来,县兵府兵之中,大都是收钱来当兵的。

    即使是普通大户,也会每年交三四百钱,雇佣他人去服兵役。

    很多家里缺钱的,就一直在当兵,除了自己的两年兵役外,还能从中介处,得到一百多钱的费用。

    这代服兵役,俨然成了一项买卖。

    家贫之人,为了解决家中口粮,就去当兵,雇佣费用经过多次克扣之后,还能补贴每一百钱给家里。

    这就是时下的县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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